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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非物質文化財產(日語:重要無形文化財):非物資文化財產中特別重要的部門。個中具有官方認定技術、手藝的個人,在日本凡是稱為「國寶級人物」(日語:人間国宝)。
民俗文化財產[編輯]
地下財產[編纂]
- 選定回護手藝(日語:選定保留技術):由日本當局選選定的珍愛技術。
- 登錄物資民風文化財產(日語:登録有形風俗文化財):還沒有被日本當局或處所公共團體認定的有形民風文化財產(主要是明治維新至二戰的近現代文化財產)中出格需要保留與有用使用的。
- 主要無形風俗文化財產(日語:主要無形民俗文化財):無形的風俗文化財產中重要的部份。
風景名勝[編輯]
- 重要有形民俗文化財產(日語:主要有形民俗文化財):有形的民俗文化財產中主要的部門。
其包括了建築物和工藝美術品(即繪畫、雕镂、工藝品、冊本典籍、古代文件、考古資料、歷史資料)。還分為:
《文化財護衛法》中劃定的文化財產分類以下:(此中相對主要者標註為粗體)
- 物資文化財產(日文:有形文化財)
- 國寶(日文:国宝)、主要文化財(日文:主要文化財)
- 國寶、主要文化財(建築)
- 國寶、主要文化財(美術品)
- 登錄有形文化財(日文:登録有形文化財)
- 登錄有形文化財(建築)
- 登錄有形文化財(美術品)
- 登錄美術品
- 國寶(日文:国宝)、主要文化財(日文:主要文化財)
- 無形文化財產(日文:無形文化財)
- 人世國寶(日文:人間国宝)、主要無形文化財產(日文:重要無形文化財)
- 選擇無形文化財產(日文:選択無形文化財)
- 民俗文化財產(日文:民俗文化財)
- 重要有形風俗文化財產(日文:主要有形民風文化財)
- 登錄有形民風文化財產(日文:登録有形民俗文化財)
- 主要無形風俗文化財產(日文:主要無形民俗文化財)
- 選擇無形民俗文化財產(日文:選択無形民俗文化財)
- 文化景觀(日文:文化的景観)
- 重要文化景觀(日文:主要文化的景観)
- 文化景觀(日文:文化的景観)
- 傳統建築群(日文:伝統的建造物群)
- 主要傳統建築群保存地域(日文:主要伝統的建造物群留存地区)
- 傳統建築群留存地域(日文:伝統的建造物群保存地区)
物質性文化財產[編輯]
該法還對日本文化財產進行劃分與界定。日本的文化財產由日本《文化財護衛法》進行規範,它劃定了對日本文化財產認定與治理、保護的方式。
目次
- 1 分類
- 1.1 物資性文化財產
- 1.2 非物質文化財產
- 1.3 風俗文化財產
- 1.4 光景名勝
- 1.5 文化景觀
- 1.6 古建築群
- 1.7 文化財產保護手藝
- 1.8 地下財產
- 2 參看
- 3 注釋
- 4 外部貫穿連接
非物質文化財產(日語:無形文化財)包括了戲劇、音樂、工藝手藝等。
- 主要文化財(日語:主要文化財):物質性文化財產中分外重要的部份。
- 國寶(日語:国宝):主要文物中有迥殊高文化價值的部分翻譯
- 登錄有形文化財(日語:登録有形文化財):還沒有被日本政府或地方公共團體認定的物資性文化財產翻譯這些主要是從明治維新至二戰這段時期出格需要留存或有效哄騙的(如建築)近現代文物。
非物資文化財產[編纂]
分類[編輯]
風景勝景(日語:紀念物),可分為:
- 古蹟(日語:史跡):如貝冢、古墳、遺蹟等翻譯
- 名勝(日語:名勝):如庭園、溪谷、山嶽、洞窟、泉水等。
- 天然景觀(日語:自然紀念物):動物、植物、礦物等。
- 物資文化財產(日文:有形文化財)
- 挂號的風物勝景(日語:登録紀念物):尚未被日本政府或地方公共集團認定的風光勝景(首要是明治維新至二戰的近現代光景勝景),其中特別需要留存與有效操縱的。
文化景觀[編輯]
文化景觀(日語:文化的景観),指日本各地區人們獨特的生活、生產以及一方水土頭土腦候構成的景觀,如梯田、里山等,本日本的原始人文風貌翻譯為了日本文化廳實施人文景觀的保護和存續的計劃,日本的「文化景觀保護、修繕相關審核委員會」(文化的景観の保留・整備に関する検討委員会)在第三次查詢拜訪中圈定了一百八十個主要區域翻譯
日本文化財產,或叫日本文化遺產,是日本為保護文化財產、天然遺產所建立的標準,其資格依日本《文化財保護法》訂立翻譯「文化財產」在此為對應轉譯,直譯為「文化財富」,指一件部門或整體具有考古價值的物品,或是一件具有民族學價值的物品[1],現實上不但涵蓋了文化、歷史、學術等人文領域,也包括動、植物、景觀等「天然遺產」(日文:天然記念物)翻譯民俗文化財產(日語:風俗文化財)包羅民間的服飾、飲食、室第、崇奉、節慶、生產、生涯體例等相關的習慣習慣、風俗藝術、民俗工藝等,可分為:
- 重要古建築群(日語:主要伝統的建造物群保留地区):由日本當局選出的出格主要的古建築群。
文化財產回護手藝[編纂]
選定的9件主要人文景觀是滋賀縣近江八幡市的「近江八幡の水郷」,岩手縣一關市的「一関本寺の農村景観」,北海道沙流郡平取町的「アイヌの伝統と開辟による沙流川流域の文化的景観」,愛媛縣宇和島市的「遊子水荷浦の段畑」,岩手縣遠野市的「遠野荒川高原牧場」,滋賀縣高島市的「高島市海津・西浜・知内の水辺景観」,大分縣日田市的「小鹿田焼の里」,佐賀縣唐津的「蕨野の棚田」,和熊本縣上益城郡山都町的「通潤用水と白糸台地の棚田景観」。- 重要文化景觀(日語:主要文化的景観):在作為景觀地區採取回護辦法的日本各級行政區當選定。
古建築群[編纂]
地下財產(日語:埋蔵文化財),這類文化財產與上述各種文化財產分歧,仍處於地下埋藏狀況翻譯
參看[編輯]
注釋[編纂]
- ^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文化財產 於2011 年4 月11 日查閱
外部保持[編纂]
- (日文)文化財回護法
有形文化財指定/登録 列表 無形文化財標識/認證/選擇 列表 風俗文化標識/認證/選擇 列表 紀念物指定/登録 列表 文化景觀選擇 列表 傳統建築群選擇 文化財保護技術選擇 列表 分類:文化財產護衛技術(日語:文化財の留存手藝),指保護文化財產過程當中必須的製作、補綴一類的技術。
古建築群(日語:伝統的建造物群),指與四周情況融為一體,構成歷史風情的城鎮村子等。
本文出自: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7%A5%E6%9C%AC%E6%96%87%E5%8C%96%E8%B4%A2%E4%BA%A7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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